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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社保扶贫”给困难群众兜底
来源:亭湖区政府办 时间:2018-06-05 浏览次数: [ ]

  目前,亭湖区共有4339位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享受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127位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享受政府代缴100元每年保费。

  近年来,亭湖区不断细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政策,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困难群体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对象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同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 

  近期,从亭湖区人社局获悉,日前,亭湖区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对750户1554名尚未参加城乡居保的建档立卡未脱贫户实现应保尽保。“我们把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作为‘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逐步提升社会保险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亭湖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

  为推动全区医疗保险实现精准扶贫,去年以来,亭湖区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众实施了一系列“特惠”措施,包括全额资助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提高困难人员大病保险待遇等,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今年,亭湖区对具有本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等12类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全额资助,预计将辐射全区2万多人。”该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与此同时,亭湖区还贯彻落实工伤保险“同舟计划”,成立专项扩面小组,进一步织密织牢建筑业工人的工伤保障网。截至目前,全区新增工伤保险建筑项目38家、新增水利项目1家,参保人数5842人,实现建筑工地工伤保险全覆盖。

  “近期,亭湖区还将出台《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政策意见》,完善并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支持帮助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到2020年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助力参保贫困人员精准脱贫。”该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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